苏联的教训:要防止公有制变为“官有制”

作者:子珩墨 来源:林家故事汇 2025-07-06 101

苏联的教训:要防止公有制变为“官有制”

在20世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遗产中,苏联的建立,曾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人民心中最光辉的灯塔;而苏联的解体,则成了我们心中最沉痛、也最深刻的一道伤痕。今天,当我们的敌人,那些国内外的资产阶级及其无耻文人,在攻击和污蔑社会主义制度时,他们最喜欢、也最频繁举起的“论据”,恰恰就是苏联后期的历史。

他们以一种看似“洞察了历史真相”的、犬儒主义的口吻宣称:“看,苏联的经验告诉我们,所谓的‘共产’,最后还不是‘官产’?所谓的‘公有制’,到头来,还不是‘官有制’?老百姓,不过是从给资本家打工,变成了给当官的打工,有什么区别?”

这种将“公有”与“官有”简单划上等号的观点,是国内外反动派,用以瓦解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信念的、最恶毒的一剂思想毒药。它利用苏联蜕变为修正主义后所呈现出的官僚腐败、特权横行、人民被剥夺了主人翁地位的惨痛现实,来恶毒地攻击、并从根本上否定“公有制”本身的历史正当性与巨大优越性。

因此,我们今天,完全有必要、也完全有责任,以苏联的悲剧作为一面最深刻的历史镜子,对“公有制”与“官有制”这两个概念,进行一次彻底的、根本的“正本清源”。本文的核心论点是:将苏联后期的“官有制”惨状,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公有制”理想,是彻头彻尾的、别有用心的栽赃陷害。苏联的悲剧,恰恰不是证明了“公有制”的失败,而是以其最惨烈的方式,向我们血淋淋地展示了,当一个无产阶级政党,背叛了其革命初心,放弃了阶级斗争,任由一个官僚特权阶层篡夺了国家权力之后,一个伟大的“公有制”社会,是如何一步一步地,被内部的敌人所腐蚀、所篡改,并最终,蜕变为一个由官僚所私有的、压迫人民的“官有制”怪物的。

一、所有权的“灵魂”:是法律形式,还是阶级内容?

要辨析“公有”与“官有”,我们必须首先拿起马克思主义的武器,去穿透资产阶级法权观念所制造的迷雾,去抓住“所有制”这个概念最核心的“灵魂”。

1 资产阶级法权视野下的“所有权”

在资产阶级的法律和经济学中,“所有权”是一个被高度形式化、抽象化的概念。它被定义为一种纯粹的、法律上的权利关系。一块土地、一座工厂,它的所有权归谁,似乎只要看一看法律文书上的登记就可以了。谁掌握了地契,谁持有了股票,谁就是“所有者”。这种观点,故意地、系统地,掩盖了所有权背后深刻的、活生生的社会关系和阶级内容。

2 马克思主义对“所有制”的科学定义

与此根本不同,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一个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问题。判断一种所有制的性质,最根本的,不是去看那张写在纸上的“法律证书”,而是要提出一系列更深刻、更具穿透力的问题:

第一,谁,在事实上,掌握着对生产资料的支配权和使用权?

第二,谁,决定着生产过程如何进行?生产什么?生产多少?

第三,以及最核心的,谁,最终占有和分配由劳动所创造出来的“剩余产品”?

只有回答了这三个问题,我们才能真正地把握住一种所有制的阶级“灵魂”。

3 “国家所有”不等于“全民所有”:苏联经验的启示

将这个科学的分析工具,运用到对“国家所有制”的考察上,我们就能立刻得出一个至关重要的结论:“国家所有”,本身,是一个中性的、没有特定阶级内容的法律形式。它的具体性质,完全取决于掌握着这个“国家”的,究竟是哪一个阶级。

例如,在列宁和斯大林时期的早期苏联,当无产阶级先锋队——布尔什维克,还保持着其革命本色,当苏维埃政权还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工农的意志时,那些被收归国有的工厂、矿山和银行,我们可以说,其性质,是真正地、或在很大程度上,趋近于“公有”的。因为,那个掌握着它们的“国家”,是一个无产阶级的国家,其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巩固苏维埃政权、打败国内外敌人、并为全体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

但是,当这个“国家”的性质,发生了蜕变之后(我们将在后文详述),同样的“国家所有”这块牌子,其内在的阶级内容,也就发生了根本的、质的变化。因此,一个工厂,仅仅在名义上被收归“国有”,这绝不意味着它就自动地、必然地,成为了“全民所有”的“公有财产”。要实现从“国有”到“全民所有”的飞跃,其间,必须跨过一个最关键的、也是最艰难的桥梁,那就是,建立一个真正属于人民的、由人民所掌控的新型国家,并且,要时刻警惕和防止这个国家发生蜕变。

二、“人民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作为公有制的政治前提

那么,什么,才是一个真正属于人民的、其所掌握的财产能够被称为“公有财产”的国家呢?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都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答案,那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而苏联的早期实践,正是对这一理论的伟大尝试。

1 无产阶级专政的“巴黎公社原则”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绝不是简单地、原封不动地,接管旧的沙皇或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恰恰相反,它必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并用一套全新的、旨在防止“公仆”变“老爷”的原则,来建立自己的政权。

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都深刻地阐明了这些原则的精髓,即“巴黎公社原则”:

第一,彻底废除官僚常备军,代之以武装的人民。

第二,一切公职人员,都必须由普选产生,并随时可以被选举人所监督和罢免。

第三,为了杜绝“升官发财”的现象,从根本上铲除官僚主义的经济根源,一切公职人员,只领取相当于熟练工人的工资。

第四,议行合一,立法机构同时也要承担行政的职能,防止议会沦为清谈馆。

2 一个作为“工具”和“公仆”的国家

一个按照这些原则建立起来的国家,其性质,就与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的国家,发生了根本的决裂。它不再是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神秘的、拥有自身独立利益的“统治机器”,而是一个完全置于人民群众的掌控和监督之下的、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和“公仆”。

在这样的国家里,人民,特别是作为领导阶级的无产阶级,通过自己的先锋队——共产党,以及苏维埃、人民代表大会等政权形式,牢牢地掌握着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决定权、对各级干部的任免权和监督权。十月革命后初期的苏俄,正是朝着这个方向,进行着艰苦卓绝的伟大探索。

3 “公有制”的完整定义

只有到这个时候,我们才能给“公有制”,下一个完整的、科学的定义。真正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密不可分的条件:在经济形式上,生产资料归于国家统一所有和管理;在政治内容上,这个掌握着生产资料的国家本身,必须是一个处于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严密控制和有效监督之下的、真正的“人民的国家”。

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抽掉了后一个政治条件,而仅仅保留前一个经济形式,那么,所谓的“公有制”,就必然会异化和蜕变,沦为一个没有灵魂的、随时可能被篡改的空壳。苏联后期的历史,正是这一真理最无情的明证。

三、“官僚的国家”:赫鲁晓夫修正主义如何将“公有”篡改为“官有”

历史的悲剧,恰恰在于,在斯大林同志逝世后,以赫鲁晓夫为首的修正主义集团,通过政变的方式,篡夺了苏共和苏联的最高领导权。他们上台后,系统性地、一步一步地,背叛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原则,使得“人民的国家”,彻底地、不可逆转地,蜕变成了“官僚的国家”,从而,也使得苏联的“公有制”,在实质上,被完全篡改为了“官有制”。

1 一个脱离人民的“新阶级”的形成

从赫鲁晓夫修正主义集团上台,到勃列日涅夫时期,一个庞大的、享有各种特权的、实际上已经固化了的官僚主义者阶层,在苏联,最终形成。这个阶层,在西方和后来的研究中,被称为“Номенклатура”(官僚等级名录制成员)。

这个阶层,他们虽然在名义上,不是资本家,不“私人占有”工厂,但他们却通过其所垄断的党和国家的权力,在事实上,支配了全国的生产资料,并占有了最大份额的社会财富。他们拥有不对外开放的特供商店、豪华的别墅、黑海沿岸的专门疗养院、以及确保自己子女能够优先进入大学和担任要职的种种特权。他们,已经从人民的“公仆”,彻底地蜕变成了骑在人民头上的新“老爷”,一个不占有生产资料法律所有权、但却占有其支配权和收益权的、事实上的“官僚垄断资产阶级”。

2 国家机器的异化

当这个官僚阶层,掌握了国家权力之后,国家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赫鲁晓夫集团,在理论上,抛出了臭名昭著的“全民国家”、“全民党”的谬论,宣称苏联已经不存在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已经“过时”。这,无异于是在理论上,公开承认了这个国家,已经不再是“无产阶级”的国家,而是他们这个“官僚阶层”的国家。

从此,国家机器,不再是无产阶级用以镇压资产阶级、保卫人民利益的工具,反而,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这个官僚阶层,用以维护自身特权、镇压人民群众反抗的工具。人民群众,对于国家重大决策,对于企业生产的安排,对于干部的好坏,完全丧失了发言权和监督权。苏维埃,从一个充满活力的、工农自己的政权机关,变成了一个徒有其表的、为官僚们的决议鼓掌和盖橡皮图章的“议会”。

3 “官有制”的最终成型

当这个已经与人民根本对立的、异化了的“官僚国家”,依然在法律上,掌握着全国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时,所谓的“全民所有制”,就彻底地、名存实亡了。它在实质上,已经完全蜕变成了“官有制”。

这个时候,工厂的厂长,他所效忠的,不再是本厂的工人,而是任命他的上级官僚;他所关心的,不再是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要,而是如何完成上级下达的、僵化的生产指标,以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工人,则再一次地,从工厂的主人,沦为了被管理者和被支配者,他们的劳动积极性,被极大地扼杀。这个时候,普通的苏联民众,将“公有制”等同于“官有制”,与其说是一种“误解”,不如说,是他们对自己被剥夺了主人翁地位这一残酷现实的、一种发自内心的、朴素而又准确的感受。

四、“官有制”的危害:从经济的僵化到政治的崩溃

这种由“公有”蜕变而成的“官有”,其对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危害,是全面性的、也是毁灭性的。苏联的整个后期历史,就是对这种危害最全面、最生动的展示。

1 经济上的恶果:既无效率,也无公平

苏联的“官有制”,是一种极其糟糕的、怪异的“四不像”经济形态。它既丧失了资本主义私有制那种在“自由竞争”下的、野蛮的“效率”(因为官僚们不是真正自负盈亏、面临破产风险的企业家);同时,它又丧失了真正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那种能够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主人翁精神的、巨大的“优越性”(因为工人们再次沦为了消极的雇佣劳动者)。

这种制度,必然导致:经济的全面僵化。生产,不是为了满足市场或人民的真实需求,而是为了满足上级官僚的行政命令,导致了大量的资源错配和浪费。苏联的重工业和军事工业,可以搞得非常强大,因为这是官僚集团用来与美帝国主义争霸、维护自身统治的“面子”;但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轻工业和农业,则长期处于停滞和落后的状态,商店里常年排着长队,货架上空空如也。技术的长期停滞。官僚们没有创新的动力,工人们没有创新的热情,整个经济体,失去了技术进步的内在活力。腐败的普遍蔓延。当官僚们掌握了对庞大社会资源的支配权,而又不受任何有效监督时,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就必然会像细菌一样,无孔不入地滋生。

2 政治上的恶果:丧失民心,自掘坟墓

“官有制”在政治上所造成的恶果,比经济上更为致命。第一,它从根本上,败坏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声誉。它让广大苏联人民,以及全世界的观察者,将社会主义,与官僚主义、特权腐败、效率低下这些丑恶现象,划上了等号,从而,对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产生了深刻的怀疑、失望乃至憎恨。

第二,它造成了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当人民群众,将党和国家的干部,视为一个与自己利益根本对立的“官僚阶层”时,党的威信,就丧失殆尽;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就被彻底切断。

第三,也是最致命的,它为资本主义的最终复辟,提供了最充足的“养料”和最积极的“带路人”。苏联解体的历史,清晰地告诉我们,那些在最后关头,最积极地、最无耻地,去瓜分和侵吞“国有资产”的,正是那些原来就身居高位的、苏共内部的官僚主义者。对于他们来说,将自己手中所掌握的、名义上属于“国家”的财产,通过“私有化改革”,变成法律上完全属于自己的“私产”,不过是完成一个“名正言顺”的最后手续罢了。苏联的“官有制”,是通往寡头资本主义的、最便捷、也最无耻的桥梁。

五、历史的出路:防止“公仆”变“老爷”

那么,如何才能防止“公有制”,蜕变为“官有制”?如何才能保证人民的“公仆”,永远不会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一个最核心、也最艰难的课题。西方的资产阶级和自由派,给出的答案是:放弃公有制,回归私有制。这无异于因噎废食,是饮鸩止渴。

我们必须明确,问题的根源,从来就不在于“公有制”本身,而在于那个行使着“公有”权力的“国家”,其阶级性质,是否发生了蜕变。因此,出路,也绝不是要走回头路,去搞私有化,而是要想尽一切办法,去确保无产阶级专政的性质,永不变色;去确保国家机器,永远掌握在人民的手中。

结论

综上所述,“公有制”与“官有制”,是两个在阶级本质上,根本对立、水火不容的概念。前者,是生产资料在经济上的归属,与无产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权,相统一的光辉成果,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石;而后者,则是这种统一关系遭到破坏,无产阶级的政治权力,被一个新兴的官僚集团所篡夺后,所产生的、一个畸形的、反动的、必然导致经济僵化和政治崩溃的怪物。

以苏联后期的“官有制”现实,来攻击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理想,是我们的敌人,最恶毒的诽谤。而我们,作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们的任务,也绝不是因为害怕被敌人污蔑,就放弃对“公有制”这一伟大目标的追求。

恰恰相反,苏联的悲剧,以其反面的形式,更加深刻地教育了我们:在毫不动摇地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同时,必须毫不动摇地、将如何捍卫和完善“无产阶级专政”、如何防止党和国家被官僚主义所侵蚀、如何保障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民主监督权利,作为我们永恒的、核心的、生死攸关的课题。

为一个真正属于人民的、名副其实的“公有制”而奋斗,这,就是为共产主义本身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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