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我是国家的总理,不是周家的总理”

作者:刘忠宇 李约铃 来源:钧正平工作室 2025-06-21 66

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处理好公与私之间的关系,不仅检验其党性修养,更考验其官德人品。在这方面,周恩来总理给大家作出了很好的表率。他对自己的亲属一向严格要求,从来不沾一点“私”字,决不允许因为他的关系搞一丝一毫的特殊。

新中国成立之初,许多亲友抱着“朝中有人好做官”的想法找上门来。周总理旗帜鲜明地告诫亲属:“不要因为我是总理你们就自认为自己有什么特殊,我是国家的总理,不是周家的总理”。

为彻底杜绝亲属利用他的地位牟利,周总理专门召集家庭会议,郑重定下“十条家规”: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五、不许请客送礼;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八、生活要艰苦朴素;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恩来:“我是国家的总理,不是周家的总理”

周总理不仅是家规的制定者,更是坚定的践行者。他没有子女,视侄子侄女等晚辈如同亲生子女一般。侄儿周尔辉在北京钢铁学院任教,1961年结婚,学院领导帮助他解决了夫妻分居的难题,将其妻子从江苏淮安调到学院子弟小学任教。周总理知道后批评道:“这几年遭受自然灾害,中央调整国民经济,北京市大量压缩人口,国务院也正在下放、压缩人员,你们为什么搞特殊化,不带头执行?”在周总理夫妇的耐心说服下,侄儿、侄媳一起调回了淮安工作。

1968年,周总理的侄女周秉建赴内蒙古插队,因表现优秀,1970年经群众推荐应征参军。周总理知道后却坚定劝阻:“你参军虽符合手续,但内蒙古那么多人,为何专挑上了你?不能搞特殊化,一点也不能搞。”周秉建最终听从伯父教诲,回到内蒙古继续插队。

周恩来:“我是国家的总理,不是周家的总理”

周总理对待亲属铁面无私、不徇私情,在有些人看来显得“不近人情”。但这恰恰显示了周总理真正的深情——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这种率先垂范、严格约束身边人的行为,以强大的感召力,教育影响了一代代党员领导干部,成为树立良好家风、纯正党风政风的活教材。

周总理要求家人尚且如此,对待自己更是如此。据在其身边工作近40年的童小鹏同志回忆,周总理廉洁奉公、公私分明、公而忘私的动人事迹实在是太多了。比如拒收任何馈赠礼物;乘车要交费;上公园掏钱买门票;赠送外宾的礼物,只要是以他个人名义相赠,都自己付款,绝不占公家的便宜等。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实则在细微处彰显周总理大公无私的精神。他曾讲:“我们国家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应该和群众同甘苦、共命运。”

周恩来:“我是国家的总理,不是周家的总理”

然而,如今却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恰恰在“公与私”这道最基本的考题面前败下阵来。他们将为人民服务的崇高职责异化为满足私欲的特权通道,将“公器”视作“私产”,在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的歧途上渐行渐远。为何如此?究其根源,症结在于这些人灵魂深处的思想错位:他们忘却了“我是谁”——忘记了党员身份、公仆本质;迷失了“为了谁”——背离了初心使命、服务对象;模糊了“依靠谁”——脱离了群众根基、力量源泉。当他们未能摆正自身作为人民公仆的位置,未能清醒认知手中权力是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沉甸甸的信任与重托时,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会扭曲,在形形色色的诱惑和围猎面前必然失守底线、缴械投降。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今天,我们重温周总理的清廉典范和家规家训,不仅仅是对历史的回望,更是对现实的镜鉴和未来的昭示。它警示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唯有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刻于心、践于行,始终保持对权力、对人民、对法纪的敬畏之心,从内心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在行动上严于律己、约束身边人,才能真正做到大公无私、公而忘私,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不负时代之托,不负人民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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