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海红 岳小凤: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建议

作者:彭海红 岳小凤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25-08-21

彭海红 岳小凤: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建议

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少问题,甚至有的问题与其他问题相互勾连形成看似无解的“问题链”或“问题圈”。这就致使一些农村找不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抓手,还有一些农村既没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压力,也没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动力。这些现象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新时代新征程,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还需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破除传统观念,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集体经济在新时代的有效实现形式,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产生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也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经济力量。因为产权更加明晰,权责更加明确,利益更加直接,能够更好地实现集体利益和农民个人利益相连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自身制度优势。破除针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传统思想观念和现实偏见,才能为进一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造良好思想舆论基础。

一是在思想理论上,要向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讲清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涵、特征和本质,讲清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的异同,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正确认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二是地方党委应该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分内职责,千方百计、理直气壮地领导农民组织起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三是要大力宣传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功案例和成功经验,使想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农村有样可学、有经验可借鉴,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更广大的农村落地生根、稳步发展。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引领作用

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真正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领导核心作用,保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保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姓党为民。

一是要选好用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农村党支部书记是带领群众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领头人。按照“两委”成员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选用那些见多识广、年富力强、熟悉市场竞争的年轻党员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

二是主动在年轻在村农民中发展党员。年轻一代的农民文化知识丰富,经过市场经济历练,易于接受新事物,更具有开拓意识和竞争精神。农村基层党组织应主动发展年轻一代农民入党并对其进行积极培养和使用,使其成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共同富裕、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实后备力量。

三是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和培训。相对于城镇党员,农村党员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较少,有些农村的普通党员几乎没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这也限制了农村党员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能力,限制了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各级党委、党校应拓展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平台,及时主动为农村党员提供教育培训机会,使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及时了解国家大政方针、改革发展政策措施、乡村振兴要求,激发他们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热情和动力。

(三)创新体制机制,有效激发内在活力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是党中央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对保障农民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促进乡村善治,对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有效激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自身活力。

一是各地各部门应打破条块束缚,简化申请步骤和程序,引导资金、资源、人才等多种生产要素更自由地流向农村、流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是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继续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是加强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和政策优惠,逐步由要素“输血”过渡到激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造血”功能,激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自我提升的内在动力。

(四)多措并举,探索多样化途径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表现形式是丰富多彩的,发展途径也是多样化的。202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就要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

首先,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实事求是、自觉自愿、量力而行,要让农民群众看到、感受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成效和好处,靠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自身的优越性吸引群众,而不能下指标、定任务,更不能违反群众意愿搞运动。

其次,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鼓励农民群众以承包地或自留地经营权、资金、资产、劳动力等方式入股,领导群众成立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农民群众形成利益共同体。

再次,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自身实际,根据自身优势,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使用权入股以及发展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农耕体验等深度融合的新业态等多种途径多种方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最后,引导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好集体资产管理主体的功能,使其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开发好集体资源、发展好集体经济、服务好集体成员,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确保集体资本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壮大。

(五)学好用好专门法,依法支持和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和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的专门法,也是一部旨在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专门法,弥补了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空缺。它从法律层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发展原则、职能界定、成员管理、组织机构、名称使用、发展途径、监督管理和扶持政策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赋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平等独立的法律地位。这部法律对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意义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通过,是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有力的支持和保护,回应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社会呼声,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保护了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里程碑意义。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依法支持和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六)打破壁垒,通过联合和合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本质上是劳动群众的合作经济,是新时代党领导农民群众组织起来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同时,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有效市场主体。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只有不断发展壮大自身实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善于打破行业、地域、条块等壁垒和限制,不断增强竞争能力。

一是通过产业和项目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工商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合作或联合,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经营。二是经营好集体资本、集体资产和集体资源,依托现有集体资本资产资源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有企业等竞争力强的市场主体,实现集体资源物尽其用、集体资本保值增值、集体产业提质增效。三是加强村村合作与联合,比如有资金、项目、技术管理优势的村与有资源、有空间、有区位优势的村合作和联合,实现村庄优势互补,拓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也是不断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必然结果。新时代新征程,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扎实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从而使广大农民农村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作出应有贡献。

(本文节选自《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5年第5期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基本问题研究》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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